中国抗癫痫协会:常见癫痫发作紧急处理
2013-09-10 李世绰、吴建中教授(中国抗癫痫协会) 中国医学论坛报
大部分癫痫发作有自限性,持续数秒至数分钟即可自行缓解,无须紧急转诊。但对于少数持续时间较长、癫痫发作较严重或存在其他合并症的癫痫患者,则须尽快转往上级医院进行专门的处置。全科医生在联系转诊的同时,还须对患者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不良后果。因此,掌握癫痫发作的社区处理十分必要。 儿童热性惊厥 热性惊厥是指儿童在发热过程中出现的惊厥发作(不包括中
大部分癫痫发作有自限性,持续数秒至数分钟即可自行缓解,无须紧急转诊。但对于少数持续时间较长、癫痫发作较严重或存在其他合并症的癫痫患者,则须尽快转往上级医院进行专门的处置。全科医生在联系转诊的同时,还须对患者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不良后果。因此,掌握癫痫发作的社区处理十分必要。
儿童热性惊厥
热性惊厥是指儿童在发热过程中出现的惊厥发作(不包括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所致发热引发的惊厥发作)。该病有一定的遗传倾向,多见于5岁以下儿童,6个月~3岁婴幼儿更常见,典型表现为全身强直阵挛发作。该病预后良好。
单纯的热性惊厥不属于癫痫范畴。但少数患儿(如<6个月或>6岁的热性惊厥者)表现为复杂的热性惊厥,即发作时体温不足38 ℃、发作形式表现为部分性发作、发作持续时间超过15 min、24 h内多次复发、退热后脑电图有癫痫样放电或起病前即有中枢神经系统异常等。而部分复杂热性惊厥患儿以后可能转为癫痫,故对其应特别留意,故在此对其处理做简单介绍。
首次热性惊厥发作
对于首次热性惊厥发作的儿童,在对症处理惊厥和发热的同时,应尽快将其转诊至专科医院,进行病因学检查和相应的治疗。
其可能的病因包括中枢神经系统或其他系统感染、中枢神经系统的其他疾病(如颅脑外伤、脑出血、脑水肿、颅内占位性病变等)、严重的全身性代谢紊乱(如缺氧、水电解质紊乱、内分泌紊乱及中毒等)、先天性遗传代谢性疾病或神经变性病合并的惊厥发作等。
复发性热性惊厥
控制惊厥发作 地西泮溶液0.3~0.5 mg/kg,稀释后直肠注入。若高热持续不退,8 h后可再次按上述剂量直肠注入。6个月以上小儿也可每次口服地西泮1~2.5 mg,但其起效不如直肠灌注快。
物理降温 温水擦浴,或用酒精擦拭颈部及腋下,并用冰袋置于头部。
药物降温 可给予对乙酰氨基酚或阿司匹林口服。
对引起发热的原发病进行诊断和治疗 如小儿急性传染性疾病、上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等,必要时须转至专科医院诊治。
预防热性惊厥复发 平日里患儿应注意锻炼身体,提高自身的抵抗力。同时,家长也须注意帮助孩子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疾病,及时清除慢性感染病灶,尽量减少或避免在婴幼儿期患急性发热性疾病,这对于降低高热惊厥的复发有重要意义。
癫痫持续状态
癫痫持续状态指一次癫痫发作持续时间超过10 min;或连续多次发作且各次间未恢复正常的神经功能。任何类型的癫痫发作都可能进展为持续状态。临床一般将其分为惊厥性持续状态和非惊厥性持续状态。
惊厥性持续状态包括持续的强直阵挛发作、阵挛发作、强直发作等,其可致严重的脑损伤及全身多系统合并症,严重时引发死亡。该状态一旦发生,应尽快采取措施终止发作。非惊厥性持续状态包括失神持续状态及复杂部分性持续状态。此时患者虽无严重的运动性发作,但有明显的意识障碍和(或)精神行为异常,若长时间发作可致永久性认知损伤。
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的处理
发作开始后0~5 min 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维持生命体征,保证其安全,防止意外伤害。必要时可进行吸痰、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等处理,以防止窒息。
发作开始后6~10 min 若发作在5 min内未自行缓解,应立即联系转诊,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进行血生化、抗癫痫药血药浓度及必要的毒理学检测。
建立静脉通路,首先排除低血糖发作并静注50%的葡萄糖50ml(糖尿病患者慎用);而后静注维生素B6 100 mg(主要用于新生儿和婴幼儿不明原因的癫痫持续发作),排除吡哆醇依赖症;最后以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监测生命体征及心电图。
防止脑水肿等对症处理。
发作开始后11~60 min 若此时仍未缓解,在安排转诊的同时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种。
地西泮。可灌肠给药,成人每次10~20 mg,儿童每次0.3~0.5 mg/kg。在有抢救条件设备的社区医院可缓慢静注地西泮,剂量与直肠给药相同,给药速度要慢,用药过程中注意防止呼吸抑制。
苯妥英钠。成人15~18 mg/kg,静注速度<50 mg/min。儿童首先给予10~15 mg/kg,以0.5~1 mg/(kg·min)的速度缓慢静注;若发作仍未控制,每15 min再次给予5 mg/kg,直至达到负荷量15~20 mg/kg,24 h总剂量一般≤25 mg/kg。苯妥英钠用生理盐水稀释成5%的浓度;禁用葡萄糖溶液,其可造成沉淀,引起疼痛甚至静脉炎。用药时注意心律失常、血压下降等情况。有心脏病者慎用。
苯巴比妥。成人用量为0.1 g,肌注,间隔8 h可重复用药。但肌注苯巴比妥难以迅速止惊。儿童一般首次给予10~15 mg/kg,缓慢静注,给药速度≤50 mg/min;必要时每15 min追加5~10 mg/kg,直至发作控制或达到15~20 mg/kg的负荷量;维持量可在静注后12~24 h给予,剂量为3~5 mg/(kg·d)。静脉给药应在有抢救条件的社区医院进行,用药过程中密切观察生命体征,防止呼吸抑制和血压下降,特别是在应用苯二氮类药物后。
水合氯醛。成人用10%的水合氯醛20~30 ml保留灌肠;儿童每次0.5 ml/kg体重,用等量生理盐水稀释后保留灌肠。
非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的处理
对于已确诊的癫痫患者或出现不明原因的持续意识、精神、行为障碍者,应考虑到非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的可能。但单纯依靠临床表现很难诊断,须通过脑电图确诊。其很少有即刻的生命危险,应将患者尽快转诊至专科医院进行脑电图及其他检查和相应的处理。转诊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患者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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