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基层医改出新方案了!
2016-12-17 徐毓才 医学界智库
12月15日上午,福建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就近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关于在城市开展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等深化基层医改有关政策联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内容经媒体报道,引发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笔者通过全面仔细学习,觉得这次福建基层医改“1+2”方案至少有3个特点:实在、
12月15日上午,福建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就近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关于在城市开展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等深化基层医改有关政策联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内容经媒体报道,引发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笔者通过全面仔细学习,觉得这次福建基层医改“1+2”方案至少有3个特点:实在、针对性强、有创新。
实在
实在是三明医改的显著特点。看过三明医改的很多文件,总体上都不长,没有高大上的言词,就事论事实实在在。这次福建基层医改所采取的措施也实实在在,这一点继承了三明医改的特点。
比如,讲存在问题,敢于直面现实,直指要害:
一是管理体制不健全。县级的办医责权分散在各相关部门,形不成合力。
二是县级医院龙头作用没能充分发挥。缺乏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动协作机制,不仅不能带动基层服务能力的提升,反而虹吸基层卫生人才,将病人引导到上级医院就诊。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机制不活。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量太少,档次拉不开,积极性得不到充分调动,服务能力弱化。
四是人才问题突出。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本科以上学历、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太低,乡村医生队伍“四低一高”(即学历低、职称低、收入低、信息化程度低、年龄高)现象未得到扭转。五是上下用药目录不一致,制约了基层承接下转病人的能力。
针对性强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也是极具针对性。针对办医责任分散,形不成合力,提出要完成县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的设立,并明确时间为“今年年底前”,还要“促进其进入实质性运作”。在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中,特别提出“重点督促各地进一步理顺基层医改领导体制”,加大基层卫生投入,落实政府六项办医责任,特别要加快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确保到2018年基本完成达标建设任务,实现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双达标,全部回归公益性。
针对县级医院龙头作用发挥方面,提出在明确功能定位的基础上,主要是建设“三平台”、“六中心”,即构建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平台、县域医疗服务协作平台、县域医疗服务信息平台三大平台;以县级综合医院为龙头,建立消毒供应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等六大中心,辐射县域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效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带动作用。
针对基层分配机制不活,提出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主任)年薪制,打破基层绩效大锅饭,完善激励措施,具体是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量,改革绩效分配制度,在分配制度改革中推行“双考核、双挂钩”,打破大锅饭。一方面由县医管委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的绩效工资总额、院长任免、奖惩、财政补助等挂钩,另一方面医院对内部科室和员工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奖惩、绩效工资分配挂钩,突出服务数量、质量、医疗费用控制、就诊转诊率、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重点指标,打破平均主义,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
针对基层用药品种少制约了承接下转病人的能力,提出放开基层用药限制,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全部执行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实行网上采购,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用药品种相衔接。
有创新
针对基层医疗机构有空编但招不进人的现状,福建提出全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用工制度,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核定编制数内,采取入编和占编不入编两种方式聘用人员。入编与占编不入编人员逐步实行同工同酬,所需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县财政核发。超过编制总数的聘用人员,需经县医管委核定人员数和工资发放标准。这种办法就从根本上有效解决了乡镇卫生院缺人的困境。
在稳定村医队伍,避免网底破裂问题上,福建明确要求落实村医社会养老保险与养老生活补助政策。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方面,很多地方都流于口头说说,而福建明确“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是指由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公立村卫生所,村卫生所的业务用房由村委会无偿提供,村医由乡镇卫生院下派或从当地具备条件的村医中择优选聘。
关于村卫生室建设问题,不久前国家发改委提出,从明年起中央预算内资金再不安排,而这次福建明确提出,要加快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确保到2018年基本完成达标建设任务,实现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双达标。
在新医改中轰轰烈烈推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政策”,也曾经备受诟病,福建这次明确只在村卫生所保留,而在乡镇卫生院予以取消,重新设立诊查费、注射费,同步落实医保报销政策,不增加群众个人费用负担。
为了落实“县管乡用”,福建提出在县卫计部门设立基层卫技人员管理服务保障中心,具体承担招聘、管理、调配人员的事务性、服务性等工作。为解决基层缺人,福建还放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聘用人员的学历限制,对新聘用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和公共卫生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医技和护理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至中专学历。符合条件的紧缺急需人才通过指导目录可采取直接考核或面试等更为简捷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提高编制使用率。放宽基层职称评审条件。对基层医务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在学术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方面不做硬性要求。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级职称比例控制标准逐步提高至15%,县级提高至20%。
总之,不管这些政策措施是否就很完美,但至少从目前现实看,这些措施无疑是符合基层实际的,能够解决问题的,也是敢于突破一些条条框框的。也许改革本来就应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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