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医疗“基本法”曝光,好多亮点
2016-09-01 佚名 医学界
来见识国内首部地方性医疗“基本法”!作为我国首部地方医疗基本法规,《条例》被寄望于为医改挺进“深水区”提供法律保障。这部旨在推动医改、固化医改成果、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改善医患关系的特区法规,首次将医疗机构明确为“公共场所”,规定全部病历向患者公开,并授权二三级医院限制接诊等,一系列大胆的制度创新,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8月31日下午,由深圳市卫计委主办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主题沙龙,对《条例
来见识国内首部地方性医疗“基本法”!
作为我国首部地方医疗基本法规,《条例》被寄望于为医改挺进“深水区”提供法律保障。这部旨在推动医改、固化医改成果、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改善医患关系的特区法规,首次将医疗机构明确为“公共场所”,规定全部病历向患者公开,并授权二三级医院限制接诊等,一系列大胆的制度创新,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
8月31日下午,由深圳市卫计委主办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主题沙龙,对《条例》展开了深入探讨。那么,这部国内首部地方性医疗“基本法”,都有哪些亮点?
亮点一:大医院可限号,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推进分级诊疗是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提出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国家和深圳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条例将深圳正在推进中的分级诊疗实现了法治化的落地。
条例明确了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职能:二三级医院主要承担急诊、住院、疑难危重症的诊疗服务和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医学科学研究及教学工作;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基本诊疗、康复和护理服务。并规定二、三级医院可以适当限制接诊非急诊、非转诊患者,门诊医师可以限号,保障患者的合理就诊时间。
深圳市卫计委法规处副处长陆钰萍解读说,条例的这项规定有利于解决大医院人满为患、医患沟通时间不充分、医护人员超负荷工作等问题,从而保障患者的就医质量。
亮点二:取消筹建审批,鼓励社会办医
为解决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深圳进一步全面放开医疗,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机构。
对于社会办医,条例有几大亮点:
一是办医更便捷。减少医疗机构审批环节,条例取消医疗机构设置许可(筹建审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经营资格的许可,即执业登记,全面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数量、等级、床位规模、选址距离等限制,由举办方根据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自行筹建,将以往的筹建审批和执业登记两项审批事项改为一次性审批。同时,改变原诊所只能由执业五年以上医师设立的规定,允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设立。
二是市场更公平。条例规定,医疗机构不分投资主体、经营性质,在医疗服务准入、社会医疗保险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科研教学和学科建设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三是鼓励保基本。条例规定对各类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其功能定位、服务质量、服务业务量及开展有关专项工作情况等给予适当财政补助。社会办医疗机构年度基本医疗服务业务量达到其年度医疗服务业务总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其用电、用水、用气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
亮点三:两证“同名”,解决商事主体登记困境
过去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商事主体的命名规则不一致,导致医疗机构的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不同,如某医疗机构名为“深圳**医院”,其商事主体登记的名称则为“深圳**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许多部门、机构认为这是两个法人主体,导致其在工商、税务、社保、银行等相关业务无法顺利开展,严重影响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
此次条例也注重解决了这个民营医疗机构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明确规定,应当按照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名称,即直接以“深圳**医院”的名称进行主体资格登记,从而彻底解决名称不一致的问题。
此外,条例还建立医疗机构主体资格登记制度,规定设立医疗机构应当进行主体资格登记,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机构编制部门或者民政部门进行主体资格登记;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商事主体资格登记,为今后社会办医疗机构进行股权转让、上市等资本运作扫除障碍。
亮点四:向患者公开全部病历,保障患者知情权
医患纠纷的产生,很多时候源于医患双方信息的不对等。
条例在保障患者的权益上做了细化的规定:规定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有查阅或者复印、复制病历的权利。需要查阅或者复印、复制病历的,对已完成的病历,医疗机构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六小时内提供查阅或者复印、复制服务;未完成的病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要求医疗机构向患者公开全部病历,有利于保障患者知情权,亦有利于提升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促进医患双方的相互沟通、相互理解。
亮点五: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场所,“医闹”别想再闹了
当前公安机关将医疗机构按照内保单位看待,没有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不利于预防和打击医闹、医暴等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条例明确将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场所,严禁实施暴力,聚众闹事,围堵医疗机构,谩骂、伤害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等行为。这就意味着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疗秩序的维护力度,从而更好的保障患者、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此外,条例明确禁止“医闹”、“倒号”、“医托”、“医赖”等行为,从而更好地预防、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患者的正常就医权利,保障医疗资源的合理使用。
亮点六:实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促进医师多点执业
从去年7月1日起,深圳在广东省内先行先试,全面放开医师执业地点限制,实现“统一注册,全市通用”。
此次条例,从法律的层面让医师多点执业合法化。条例明确,已在深圳注册的医师,只需要在市医师协会备案,就可以在多个医疗机构执业;市外医师来深圳执业也无须变更执业注册,只要办理备案手续便可在深圳医疗机构执业。
陆钰萍解读说,这有利于深圳引进市外优秀医学人才。通过简化医师执业备案程序和取消执业数量限制,充分调动、盘活医师资源,提高深圳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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