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警方公布金正男尸检结果:四大神经毒剂之最,一滴致死!
2017-02-25 佚名 生物探索
马来西亚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2月24日早间证实,朝鲜领导人金正恩同父异母兄长金正男是被VX神经毒气毒死。何为VX神经毒剂?据悉它属于四大神经毒剂之最,是一种比沙林毒性更大的神经性毒剂,一滴致死!
金正男(资料图)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2月24日报道,马来西亚警方说,初步调查报告显示,用来杀害金正男的是一种叫做“VX神经毒剂”的物质。
马来西亚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2月24日早间证实,朝鲜领导人金正恩同父异母兄长金正男是被VX神经毒气毒死。
随后,马来西亚警方也发布公告,宣布金正男的初步解剖结果,并证实从金正男眼睛及嘴巴采集到的样本中验出化学武器VX神经毒气的成分。
何为VX神经毒剂?
VX神经毒剂结构式
根据维基百科资料显示,VX毒剂学名S-(2-二异丙基氨乙基)-甲基硫代磷酸乙酯,是一种比沙林毒性更大的持久性神经性毒剂,杀伤作用持续时间为几小时至几天。
据悉,它在美国化学部队中的正式编号为EA-2192(EA:Edgewood Arsenal,埃奇伍德兵工厂;亦作Experimental Agent),因一直未有正式名称而常以其代号VX作为其称呼。
图片来自美国陆军
EA-2192纯品为无色无味的油状液体,外观类似于机油,一旦接触到氧气,就会变成气体。工业品呈微黄、黄或棕色,贮存时会分解出少量的硫醇,因而带有臭味,主要是以液体造成地面、物体染毒,可以通过空气或水源传播,几乎无法察觉。
VX的毒性有多强?
据悉VX毒剂的毒害时间比其它神经性毒剂(塔崩、梭曼、沙林)要长,毒性更强,致命剂量为10毫克,一小滴VX液滴落到皮肤上,如不及时消毒和救治,就可导致死亡。吸入后急性中毒症状包括:1至2分钟内可导致瞳孔收缩;2至4分钟导致多汗、流涎;5至10分钟内出现抽搐、麻痹、痉挛现象;10至15分钟内就会死亡。
VX性质相当稳定,即使使用爆炸法分散也仅有少量分解。与沙林相比,VX的吸入毒性大于前者数倍,皮肤毒性则比沙林大几十倍到几百倍(皮肤吸收致死量约10mg/人),中毒途径更多样化,杀伤力更大。VX的挥发度很小,在20℃时仅为0.01 mg/L,因此其持续时间很长,在15℃时可达3~21天,-10℃时可达1~6周。
1968年3月,美军在犹他州骷髅谷(Skull Valley of Utah)进行试验时布撒的毒剂造成6000余只绵羊死亡,试验2月后该牧区的毒剂浓度仍对胆碱酯酶产生轻度抑制,于同年10月才允许放牧。野战条件下VX难以靠自然蒸发来达到战斗浓度,可以液滴态或雾态使用。
熟悉生化武器的神经内科医生、日本九州大学名誉教授井上尚英说,剧毒的VX是无臭液体,即使不透过注射器注入体内,只是一滴接触到皮肤并被体内吸收,就可引致呼吸困难、失去意识、出现痉挛,最终血压下降甚至死亡。由于是液体,故较气体更容易携带,使用时只要戴上手套,加害者就可避免遭殃。
VX毒剂的防护措施
对VX毒剂的防护与对防护与对其他神经性毒剂的防护相同,应采取全身防护器材,即防毒面具、防毒、防毒手套、防毒靴套等,对中毒者急救可采用阿托平等药物,对其消毒可用 次氯酸盐、二氯三聚异氰酸钠等消毒剂。
盘点四大神经毒剂
塔崩(Tabun)、梭曼(Soman)、沙林(Sarin)和VX是四大神经毒剂。
塔崩结构式
塔崩(Tabun),代号GA,是“G系列”的第一种神经毒素,化学名“二甲氨基氰膦酸乙酯”,是一种有极强毒性的清澈无色有轻微水果香味的液体。由于它会严重地影响哺乳类动物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甚至致命,塔崩被视为一种神经毒素。作为化学武器,联合国在1993年颁布第687决议,将塔崩分类为大杀伤力武器。含有塔崩的产品的生产和储备被《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严格管制。
梭曼
梭曼(Soman)代号GD,化学名“甲氟磷酸频哪酯”,是挥发度中等、具有微弱水果香味的无色液体。梭曼的毒性比沙林大3倍左右,人若吸入几口高浓度的梭曼蒸气后,在一分钟之内即可致死,中毒症状与沙林相似。中毒者会产生胸闷、缩瞳、流涎、流涕、呼吸困难和全身痉挛等神经性毒剂中毒的症状,严重时,迅速死亡。
沙林
沙林(Sarin)与VX是同种类的有机磷化合物,化学名“甲氟膦酸异丙酯”,它是常用的军用神经性毒剂,可以通过呼吸道或皮肤黏膜侵入人体,杀伤力极强,即使吸入少量数分钟之内也可致人死地。
小提示:本篇资讯需要登录阅读,点击跳转登录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尸检#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