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我国282种药品过度重复,21种有超百家企业生产
2016-09-18 李云芳 知食分子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14日发布公告称,在对2012—2014年间已上市药品进行梳理时发现,甲硝唑、葡萄糖、氯化钠、左氧氟沙星等282种药品过度重复,即已获批准文号企业数多于20家且在销批准文号企业数超过20家。公告指出,统计数据来自对覆盖全国的千余家样本医院和来自全国6200家样本药店采购数据和药品已有注册批准文号数据的综合分析。监测统计的药品涵盖了2014年11月25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14日发布公告称,在对2012—2014年间已上市药品进行梳理时发现,甲硝唑、葡萄糖、氯化钠、左氧氟沙星等282种药品过度重复,即已获批准文号企业数多于20家且在销批准文号企业数超过20家。
公告指出,统计数据来自对覆盖全国的千余家样本医院和来自全国6200家样本药店采购数据和药品已有注册批准文号数据的综合分析。监测统计的药品涵盖了2014年11月25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共计2750个通用名品种,涉及已有注册批准文号产品数量约11万个。
根据公告,通过对样本医院3年间药品销售使用情况分析,目前共有2241个品种在正常流通使用,其中21个品种均有超过100家生产企业产品上市流通,说明部分正常流通使用的药品存在严重的过度重复问题。此外,通过对样本医院3年间同一品种销售金额和使用量位居前10位的数据进行分析,认为同一品种有10家企业生产销售即能基本满足市场需求。
为避免低水平重复和资源浪费,食药监总局提醒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充分了解市场供需状况,科学评估药品研发风险。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相关药品注册申请的受理审查、研制现场核查和生产现场检查,对已经公布的过度重复药品品种,引导企业理性研发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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