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病人求医遭拒是社会之痛
2012-11-23 佚名 健康报
患者故事 就诊遭拒无奈隐瞒病情 因术前被查出携带艾滋病病毒,天津25岁的肺癌患者小峰(化名)在求医时屡次遭拒。 根据媒体报道,此前小峰住在天津市肿瘤医院,术前检查出HIV呈阳性,医生让他转到其他医院手术。被肿瘤医院拒收后,小峰辗转到了北京地坛医院。在北京地坛医院,小峰又被告知,虽然可以收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但由于该院胸外科正在建设中,不具备做肺癌手术的能力,所以按照
患者故事
就诊遭拒无奈隐瞒病情
因术前被查出携带艾滋病病毒,天津25岁的肺癌患者小峰(化名)在求医时屡次遭拒。
根据媒体报道,此前小峰住在天津市肿瘤医院,术前检查出HIV呈阳性,医生让他转到其他医院手术。被肿瘤医院拒收后,小峰辗转到了北京地坛医院。在北京地坛医院,小峰又被告知,虽然可以收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但由于该院胸外科正在建设中,不具备做肺癌手术的能力,所以按照《艾滋病管理条例》中“属地管理的原则”和“首诊负责制”的要求,医生建议他求助天津市卫生防疫部门,再作进一步的协调。
小峰回到天津后,又找到了第三家医院,想到坦白病情必定遭拒,无奈之下,在入院上交病历时,小峰将肿瘤医院HIV呈阳性的检测结果覆盖后复印上交,逃避血检。11月12日,小峰在天津市一所三甲医院顺利进行了手术。此事经微博爆出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关于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就医问题的热烈讨论。
“这也是很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都会遇到的普遍现象。”一位抗艾关怀民间组织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很多非定点医院通过治疗(手术)前检测等渠道,了解到就诊者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后,会用很多理由,拒绝收治。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2800余家艾滋病定点医疗机构,多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身体疾病,通常都会在定点医院解决。而按照相关规定,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应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而治疗其他身体疾病可以到任何一家医疗机构。
医生故事
职业暴露引发“心力交瘁”
日前,北京地坛医院骨科主任张强拿到一张他本人的检测报告,上面清晰地写着:HIV阴性。两个月前,他在为一位艾滋病病人进行手术时发生职业暴露。
这两个月,在可能“被感染”的心理压力和繁忙的工作压力下,张强仍然坚持每周3天出门诊,每天7时到医院,开始一天的查房、出诊、手术,并完成了50多台手术,其中有5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手术。但不同的是,每天早晚,他都会在闹铃提醒下服药。
事发当晚,北京地坛医院感染中心的医生为张强进行了职业暴露评估,嘱咐张强每天早晚9时各一次准时服药,进行干预。随之而来的严重药物副作用让他心力交瘁。腹泻、皮疹、乏力、视物不清、头晕……“强脊柱”(张强的微博网络名)的粉丝发现,一向在网上十分活跃的“强脊柱”沉寂了十几天。10月9日,“强脊柱”终于开始重新回答网友关于骨科的种种提问,同时他对预防用药的副作用和自己的工作状态进行了这样的记录:“昨天又有一台HIV手术,病人严重骨质疏松,手术很不顺利,内固定失败,只有用最传统的方法固定,折腾了3个多小时。平时1个小时就应该做好了,药物所致的干呕还是有的,疲乏无力,像是感冒。今天要去医学会汇报人工关节临床应用情况,坚持吧!”
10月16日,“强脊柱”写道:“医生的奉献,踏入这个行业就是必然的,今天又有一位HIV骨折的患者要手术,做就是医生的风险,不做就是患者终生的残疾。在中国有一群这样的医生,并不被大家所知道。9点还得吃药。”
11月22日,看到小峰事件的张强医生发微博称,“对患者的遭遇感到同情,对医生的处境也表示理解”。
业界观点
杜绝“拒收”关键在转变观念提高能力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告诉记者,早在2006年国务院就颁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了医疗机构的责任,内容是“医疗机构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吴尊友说,医院的技术能力以及医护人员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误解、歧视等,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被拒收的主因。四川省人民医院创伤外科副主任医师江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基于医疗行业的基本伦理,仅仅因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这一点而拒绝为感染者做手术(当我们完全拥有这种手术能力时),是绝对错误的。江华说,应加大对医护人员消除艾滋病歧视的教育。
有艾滋病防治专家提出,艾滋病病毒与乙肝、丙肝病毒的危险性是同一个级别的。但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惧,往往要多过对乙肝的恐惧。要消除恐惧和歧视,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艾滋病科普宣传。
职业暴露风险也是医生不愿接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原因。据了解,今年仅北京地坛医院骨科、妇产科、外科、麻醉科在为艾滋病病人手术中,发生的职业暴露事件就有5起。
“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惧心理、医护人员存在的职业风险、缺少相应的政策层面的补偿机制的支撑,是艾滋病病人就医难、手术更难的问题所在。”一位医院管理者称。
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绝大多数传染病医院由于受到人、财、物的限制,综合实力都无法满足传染病患者的多方面医疗需求,虽然可以通过加强各地传染病医院的能力建设,来解决传染病患者就医难、手术难问题,可是单凭传染病医院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江华提出,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各省(市、区)通常经由疾控中心—传染病医院系统进行医疗救治。而历史上传染病医院是为应对急性传染病而设立的,这一传统导致大多数传染病医院的外科系统不发达,很多传染病医院只能施行门诊手术或普外科常规手术。这就出现了问题:艾滋病是一种涉及多系统器官的慢性传染病,患者接受治疗的过程长达数十年,这个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需要外科治疗的状况,而一旦需要大型外科手术,就常常难以在传染病医院中获得相应的医疗救治。现行体制下,较高水平的神经外科、胸心外科等专科是由大型综合型医院建立并运行的,但这些医院,目前又较少参与艾滋病病人的临床诊疗工作,能力缺失导致医务人员有可能不愿接诊艾滋病病人。
北京地坛医院院长张永利说:“事实上,在国外发达国家并不存在独立的传染病医院,而是在综合医院的专门区域收治传染病患者,如肺结核、艾滋病、肝病等。我国要借鉴这一理念,把传染病救治纳入常规医疗体系,加强对医护人员的防护意识、传染病职业暴露知识培训,这样可以真正让传染病患者就医问题得到解决。同时,政府也应加大对从事传染病工作人员的补偿,解决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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