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du
map

医生被打,维权有法可依!

2018-10-20 李恒 健康报医生频道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医生遭殴打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见热评 | 零容忍是对暴力伤医的底线要求!(附警方通报)。根据媒体披露的事件细节,相关的法律问题值得我们思考:一是患者对剖宫产手术是否有自主决定权?二是患方殴打医生应负的法律责任。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医生遭殴打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见热评 | 零容忍是对暴力伤医的底线要求!(附警方通报)。根据媒体披露的事件细节,相关的法律问题值得我们思考:一是患者对剖宫产手术是否有自主决定权?二是患方殴打医生应负的法律责任。

在该案中,患者作为孕产妇,想通过剖宫产手术的形式进行分娩,很显然患者认为自己是有自主选择权的,可以决定分娩方式。医方却认为患者的情况良好,没有剖宫产手术的指征,不适用剖宫产手术。手术指征,也就是手术适应证,是指当某种疾病符合诊疗常规所规定的标准,采用非手术治疗方式无法治愈疾病,采用手术方式将有助于疾病的治疗时,所应采用的手术方式。

任何一项应予手术的疾病都有一定的标准,比如中华医学会编著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妇产科分册》规定剖宫产的手术指征适用于孕妇不能经阴道分娩,或阴道分娩危及孕妇或胎儿的安全时,具体包括有可能危及胎儿生命的、血氧含量降低、胎儿心率低或者过高、子宫异常、多胎妊娠、胎盘以及脐带异常、发育异常等。

那么,应该如何从法律层面认识诊疗规范呢?《执业医师法》第22条、第37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条,《侵权责任法》第58条第1款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医疗行为应当遵守“诊疗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医疗行为违反“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的,法律规定将“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由于医方医疗行为绝大多数为技术性行为,因此当医疗行为发生过错或过失时,违反的绝大多数是“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情况并不占多数。可见,“诊疗规范”应是医疗损害侵权责任诉讼中的重要规范,它不但是医疗损害侵权诉讼中判断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或过失的依据,还是医方日常诊疗行为中必须遵守的技术规范。

所以,我国现行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2006年)与《临床诊疗指南》(2006年)能够指导和规范医务人员的诊断、治疗、护理等业务工作行为,也为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医疗服务的监管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因此,可以认定《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与《临床诊疗指南》是临床必须遵守的诊疗规范。

当然,如果患方认为剖宫产是顺产的替代医疗方案,那么就可以行使选择权,自主决定何种形式分娩。但是剖宫产手术和顺产都有严格的适应证,也就是说每个特定的患者都要根据临床指征,决定适用哪种分娩方式,即遵循诊疗规范的内容。因此,在此案件中,患者没有剖宫产手术的自主权,医生遵循诊疗规范的内容,行使医疗决定权,没有侵犯患者权益,符合法律规定。

目前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方面对暴力伤医及医闹行为分别进行了规制,如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罪等,就是对暴力伤医及医闹给予的刑事处罚,对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进行刑事保护。

《执业医师法》作为部门法,对执业医师的权利保护也做了相应规定,第21条第五款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第40条规定,阻碍执业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医生的暴力行为,涉及的刑事罪名包括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在本案中,根据被打医生所受伤害的严重情况,基本可以认定患者家属涉嫌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作出刑事处罚。 

(文/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李恒)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评论区 (1)
#插入话题
  1. [GetPortalCommentsPageByObjectIdResponse(id=349937, encodeId=352a34993eed, content=了解一下,谢谢分享!, beContent=null, objectType=article, channel=null, level=null, likeNumber=84, replyNumber=0, topicName=null, topicId=null, topicList=[], attachment=null, authenticateStatus=null, createdAvatar=http://cdnapi.center.medsci.cn/medsci/head/2019/12/23/2f51002e1349ccda5be11c1eea1e1e60.jpg, createdBy=a22097948, createdName=天地飞扬, createdTime=Sat Oct 20 10:21:57 CST 2018, time=2018-10-20, status=1, ipAttribution=)]
    2018-10-20 天地飞扬

    了解一下,谢谢分享!

    0

相关资讯

患者醒着做开颅手术 还一直唱歌给医生听

日前,上海浦南医院脑科主任、著名神经外科专家宋冬雷教授成功地为一名20岁女性进行了“术中唤醒麻醉开颅手术”。

“手术失败,我就自杀!” 刚下手术台 医生收到“死亡威胁”

“医生,我是来赌命的,如果这只眼手术失败了,我就自杀,已经想好了!”9月19日上午,成都华厦眼科医院副主任医师鲍捷在为一名患者实施完白内障手术后,正在离开手术台的这位患者突然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让鲍捷不禁感觉到后背阵阵发凉:“幸好没在手术前给我说这些,否则绝对不敢做了,一条人命啊!”

海归医生:没想到申办一家诊所这么难!

在中国,办诊所和医疗机构到底有多辛苦,不自己体验一番,可能并没有发言权。在9月中旬中欧卫生政策研究中心举行的圆桌讨论会上,一位曾在美国行医多年的华人医生李建华分享了自己想在国内开办一家诊所时的艰辛历程,令参会者唏嘘不已。在美行医8年,想回国办诊所1978年,李建华在上海第二军医大学读书,1990年去了美国,在美国,他做过全科家庭医生、妇科家庭医生、儿科家庭医生,一直到1998年回到中国,开始创业

广西一医生疑指使产检报告做假:医院声明误会,患者方不接受

近日,柳州市一孕妇住进河西片区某医院待产,在进行B超复查时,还没开始做检查,就有医院工作人员在排号条上写下“报羊水少”,提醒B超室医生。患者及家属发现后,质疑该院医生指使做假B超报告。事件在网络持续发酵,昨晚至今天凌晨,医患双方先后发声,对事件进行说明和回应。医院连夜发声明17日晚,当事医院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在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医生指使做假B超报告”事件的声明》,对该事件进行了公开回应。

两个老龄化:一个严重的警讯

时下中国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两个老龄化一起降临到我们面前,是整个社会的难以承受之重!

一人刑拘,一人取保候审!警方通报北大医院妇产科医生被打案详情

9月22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三名医生被病患家属殴打,其中赫英东医生被打最为严重。10月13日23时许,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通报称,产妇丈夫郑某宇被刑拘,考虑到郑某蕊系在校大学生,且对自身行为真诚悔过,并得到了赫医生的谅解,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Baidu
map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