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表态 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院享同等待遇
2019-06-12 杨瑞静 健康界
如何保障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6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后,医疗行业内外纷纷抛出疑问。
如何保障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6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后,医疗行业内外纷纷抛出疑问。
同日下午,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紧随其后,介绍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委在会上表态,将给予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指路社会办医发展方向
截至2018年底,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达到45.9万家,社会办医院数量达到2.1万家。社会办医的人员、床位、诊疗量占比均保持稳定增长。
与数量持续增长不匹配的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竞争力仍然较弱,发展方向和定位仍不太清晰。
“社会办医是公立医疗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主要提供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贺胜一句话指明社会办医发展方向。在王贺胜看来,“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应该是社会办医的发展重点。
具体而言,王贺胜认为,社会办医有三大发展方向。
一是在康复、护理、医养结合方面,社会办医有广阔发展空间;
二是在儿科、精神科、妇产科、眼科、医疗美容等紧缺专业领域,社会办医也大有可为;
三是医学检验、血液透析、医学影像等第三方独立医疗机构,也是社会办医重点布局领域。
国家卫生健康委:保障其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一直以来,在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方面,尚有许多问题待解。
对此,国家卫生健康委在会上指出,在审批准入、审核评价、校验服务、人员资质、监督管理等涉及医疗质量安全的方面,对社会办医和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同等待遇。
具体而言,《意见》要求各地社会办医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一样同等参与职称评审,且不受岗位比例限制。面向社会组建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中要有一定比例的社会办医行业组织和社会办医人员。
这意味着,职称晋升政策上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民营医院医生将可以晋升高级职称。
由此看来,社会办医疗机构正在被纳入教学医院序列,其医生也将有更好的机会继续科研、教学事业。
国家发改委:给社会办医发展空间
一方面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一方面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做规划限制,国家发改委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各地在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时,凡是社会力量有意愿、有能力办医的,都要优先考虑。”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负责人蔡长华表示。
为加快社会办医发展,国家发改委将在用地供给、政府购买服务和税收等方面深化改革。
在用地方面,国家发给为将一方面保障增量,在供给计划中优先保障医疗卫生用地;另一方面盘活存量,支持闲置商业、办公、工业等用房作必要改造后用于医疗机构,在五年过渡期内,可以不改变土地的原用途和权利类型。
在购买服务方面,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在2019年年底前制定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的实施办法,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办的基层医疗机构购买服务。
在税收优惠方面,支持营利性社会办医,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社会办医可按规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
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医保局:对社会办医一视同仁
作为医疗服务战略购买方,医保基金对社会办医的支持至关重要。据了解,此前部分地区规定非公立医院必须在运营一定时间后才可取得医保资质。
对于这一时间要求,《意见》设定为3个月。《意见》提出,社会办医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
按照文件要求,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国家医保局将有三大动作。
一是指导地方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从压缩定点申请、专家评估、系统改造等过程时间着手,为社会办医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便利。
二是完善医保定点管理机制,研究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及相应的经办规程、协议范本。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国家医保局开展医保信用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的退出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欺诈骗保行为。
实际上,国家医保局成立以后,一直坚持对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据熊先军介绍,到2018年底,全国共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19.35万家,其中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由2015年的3.1万家增加到6.2万家,占比32.1%。
中国银保监会:与医保互补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会办医联合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险形成互补。
“保险业参与社会办医,有利于多元办医格局和医疗服务竞争机制的形成,对推动医疗技术发展、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起到‘催化剂’作用。”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刘宏健如是说。
目前来看,保险业可以从两方面为社会办医提供支持。
一是通过保险产品,为社会办医提供支付保障。
二是通过保险资金运用直接投资社会办医。《意见》提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社会办医。在刘宏健看来,保险资金运用,青睐能够长期持续经营、具有稳定收益和较低风险的行业,适合对医疗机构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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