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到2030 医改“健康红利”值得期待
2017-01-06 佚名 新华网
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拓展深化、增加100个分级诊疗试点城市、医保覆盖率达95%……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第八个年头,医改已从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单项突破转向综合推进,直面体制机制的深层顽疾,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13亿人民带来了“健康红利”。 从2017年的序幕拉开,到2020年“十三五”收官之时,再到“健康中国”的2030年,医改这个民生热点有哪些改革让我们期盼?未来“
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拓展深化、增加100个分级诊疗试点城市、医保覆盖率达95%……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第八个年头,医改已从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单项突破转向综合推进,直面体制机制的深层顽疾,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13亿人民带来了“健康红利”。
从2017年的序幕拉开,到2020年“十三五”收官之时,再到“健康中国”的2030年,医改这个民生热点有哪些改革让我们期盼?未来“健康中国”将会呈现怎样一幅画卷?
分级诊疗:全国七成地区开展试点建成合理就医秩序
分级诊疗是对医疗资源格局的重新调整,被视为有效改善民众就医感受、理顺医疗秩序的利器砝码。目前,分级诊疗已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陆续铺开,全国超过一半的县开展基层首诊试点,县域内就诊率达80%以上。
国务院《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2017年,我国将在85%以上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将超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将超过65%。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到2030年,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全面建成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
“形成适应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是中国医疗改革总体设计的一部分。”原卫生部中国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表示,作为本轮医改的重中之重,分级诊疗任重道远,还需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调节引导作用,实行“三医联动”,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以“基层强”护航分级诊疗破题深行。
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超过30%,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服务圈
作为撬动分级诊疗“生锈的齿轮”的重要推动力,家庭医生是患者“看得好病”的基础环节。国务院医改办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出,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将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
到2020年,力争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与居民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到2030年,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基层普遍具备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能力。
作为建立家庭医生诊疗制度的重要抓手,基层医疗人才培养方面如何发力?北京市卫计委基层卫生处处长徐俊峰建议,保证健康“守门人”队伍壮大常青,除了加强定向培养,还需在收入分配、职称晋升、评奖推优等方面予以倾斜,用激励机制“待遇留人”。《“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到203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将达3人,注册护士达到4.7人,我国将基本实现优质医疗资源配置均等化。
全民医保:“医保漫游”全面覆盖,医保体系成熟定型
目前,我国通过职工医疗保险、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建立了一张覆盖全国96.5%的医疗保障网,还通过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慈善救助等逐步健全了医疗保障体系,改变了过去“小病扛、大病等”的情况。此外,2016年底,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已通过初步验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公平性显着提升。
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将成熟定型,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将完善、高效,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得以健全。
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何传启表示,改革医保管理和支付方式、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实现医保基金可持续平衡的同时,还需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增强医保待遇的“可携带性”,让全国2亿多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流动人口,不再为看病报销“垫支”或“跑断腿”。
医药控费:个人支出占比低于30%,从源头卡住“水分”黑手
要让广大老百姓看得起病,关键是理顺药价,这也是医改系统工程的重要突破口。2012年以来,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为20年来最低水平,200个医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
降低参保患者个人医疗费用支出,将有效降低居民看病就医负担。国务院印发《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17年,我国将破除以药补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将降低到30%以下,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健康服务与保障力度还将持续增强。国家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司司长梁万年表示,到2020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将下降至28%,到2030年,这一比例将下降至25%左右。同时,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药品价格和高值医药耗材的价格监管,建立药品价格信息检测和信息公开制度,从源头卡住“水分”黑手。
梁万年说,实现医药控费杜绝“看病贵”,还需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等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构建合理补偿机制和支付方式,让公立医院真正回归公益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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