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管理法草案公布: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罚款标准拟提至3000万
2019-04-22 叶龙杰 健康报网
4月2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疫苗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审议。草案二审稿对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申请疫苗注册提供虚假数据以及违反药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额度;明确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给予补偿。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销售#
45
#疫苗管理#
47
#罚款标准#
43
#生产#
55
#疫苗管理法#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