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要求把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与《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医院安防能力建设,严密防范、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高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水平。
No.1 医院安全秩序管理,纳入年度考核!
通知中强调,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医地协同机制,强化对属地各级各类医院监督指导责任,以《指导意见》和《规定》为依据,建立联合督查机制,结合整改市人大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坚决将风险隐患整改到位。各单位要将本单位落实《指导意见》情况纳入本系统、本行业绩效考评、年度考核范围,平安医院建设领导小组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有关单位明察暗访,对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依据党规法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No.2 及时、果断、有效处置涉医违法案件
通知中表示,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加强医院安防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安防能力;各医院要按照《指导意见》和《规定》要求,加强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安保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足额配备安保人员;完善涉医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落实医地协同排查重点纠纷制度,及时、果断、有效处置涉医违法案件。
No.3 防止和避免暴力伤医事件发生
还要深化医警联动,将医院安保工作体系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结合起来,加大对医院及周边地区的巡逻管控力度,以及对涉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防止和避免暴力伤医事件发生;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对《指导意见》和《规定》的宣传解读,强化科学就医引导,提高全社会共识,积极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
同时,加强医疗机构安全基础建设,加强涉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医警联动,快速稳妥处置各类涉医安全突出情况,维护医疗机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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