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2020-01-28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9 年 12 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陆续发现了多例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随着疫情的蔓延,我国其他地区 及境外也相继发现了此类病例。现已将该病纳入《中华人民 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 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随着疾病认识的深入和诊疗经验的积累,我们对《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进行了修订。根据《方案》,新型冠状病毒主要传播途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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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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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8
简要介绍:
2019 年 12 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陆续发现了多例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随着疫情的蔓延,我国其他地区 及境外也相继发现了此类病例。现已将该病纳入《中华人民 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 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随着疾病认识的深入和诊疗经验的积累,我们对《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进行了修订。
根据《方案》,新型冠状病毒主要传播途径为呼吸道飞沫传播,亦可通过接触传播。
此外,《方案》指出,潜伏期一般3~7天,最长不超过14天;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儿童及婴幼儿也有发病;新型冠状病毒与SARS同源性达85%。
《方案》称,疑似病例中具有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即可确诊。
此外,相比第三版,这一最新“国家版”诊疗方案提出,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在医疗救治工作中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西医结合,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促进医疗救治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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