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发文,12-17岁人群将不能使用口服新冠特效药
2022-03-30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
PF-07321332/利托那韦片(Paxlovid)的适应证进行了范围缩小。
3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PF-07321332/利托那韦片(Paxlovid)适应证等内容的通知》(下称《通知》)。
图源:国家卫健委
《通知》指出,药物名称调整为“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适应证为发病5天以内的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成人。
值得注意的是,与其3月15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抗病毒治疗中“PF-07321332/利托那韦片(Paxlovid)相关内容相比,对PF-07321332/利托那韦片(Paxlovid)的适应证进行了范围缩小。
具体表现在,在15日所发的诊疗方案中,Paxlovid的适应证是发病5天以内的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型高风险因素的成人和青少年(12-17 岁,体重≥40kg)。而此次调整,青少年(12-17 岁,体重≥40kg)人群将不再纳入。
对于适应证的调整,《通知》表示,这是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时核准的说明书开展的。
此外《通知》指出,300mg奈玛特韦片与100mg利托那韦片同时服用,每12小时一次,连续服用5天。
Paxlovid已大规模使用
3月22日,吉林省政府召开第43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会上,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力介绍,吉林省连日来紧急采购了大量的医疗物资,其中包括20日晚上紧急运来长春的一万盒辉瑞新冠病毒治疗药,这是在国内首次大规模使用这种新冠特效药。
此时吉林使用的为调整前的Paxlovid适应证。张力在会上称,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关于抗病毒治疗要求,该药物的适应证主要用于发病5天内的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型高风险因素的成人,以及年龄在12-17岁,体重≥40kg的青少年。按照临床治疗专家的意见,符合适应证的患者应用尽用,应用早用。这对于新冠患者的治疗和康复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张力表示,由省级根据各地患者的实际情况统筹分配,将全部计划的60%,即6000人份的药品划拨各地,由市州结合本地各医院救治工作需要,分配到各定点医院,以保证各地临床治疗需求得到最大满足。目前,6000人份的药品已经全部在第一时间送达参与救治的各医疗机构,开始在临床治疗中使用。同时,为避免局部药品积压造成浪费,省里预留了40%的储备量,将结合各地临床救治需要,全省统一调配。另外,为妥善做好药物在临床使用,吉林省组织了全省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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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留言
#特效药#
74
那12-17岁如果得了新冠就没有特效药了。
79
#卫健委#
74
#国家卫健委#
67
主要是没有必要,而不是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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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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