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血压监测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哪些人应接受动态血压监测?
2015-09-22 小田 整理 医学论坛网
在9月20日举行的2015年中国高血压年会暨第17届国际高血压及相关疾病学术研讨会上,我国首部《动态血压监测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正式发布。四类人群应接受动态血压监测《共识》明确提出,以下四类人群应接受动态血压监测:1、诊室或家庭血压监测发现升高,怀疑高血压者;2、确诊高血压并已接受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足量联合治疗,血压仍未达标者;3、服用药物使高血压控制达标但发生心脑血管并发症,或出现新的靶器官损
在9月20日举行的2015年中国高血压年会暨第17届国际高血压及相关疾病学术研讨会上,我国首部《动态血压监测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正式发布。
四类人群应接受动态血压监测
《共识》明确提出,以下四类人群应接受动态血压监测:
1、诊室或家庭血压监测发现升高,怀疑高血压者;
2、确诊高血压并已接受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足量联合治疗,血压仍未达标者;
3、服用药物使高血压控制达标但发生心脑血管并发症,或出现新的靶器官损伤或靶器官损伤进行性加重的患者;
4、未服用降压药物且诊室血压不高,无糖尿病、血脂异常等其他心血管危险因素,但出现靶器官损害的患者。
此外,《共识》指出,动态血压监测时间必须达到24小时或以上,白天15分钟~20分钟测量1次,晚上30分钟测量1次。如果24小时血压大于等于130/80毫米汞柱,白天血压大于等于135/85毫米汞柱,或晚上血压大于等于120/70毫米汞柱,可诊断为高血压。
《共识》主要执笔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王继光教授表示,虽然动态血压监测进入我国临床应用已有20多年,但在动态血压计选择、应用适应证、结果判定等方面始终没有相关规范,《共识》将有助于进一步解决高血压明确诊断、治疗方案选择以及疾病管理等问题。
王继光表示,长期以来,诊室血压测量被认为是高血压诊治的“金标准”,但由于隐匿性高血压、白大衣高血压的存在,诊室血压不能完全反映个体的血压状态。同时,在治疗方面,偶尔进行的诊室血压也无法客观评估药物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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